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的税收优惠政策解析

股票投资017
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税收优惠政策解析序税种项目内容具体规定备注1增值税适用主体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具体包括: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政策性银行。不包括: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指:由政府出资专门设立的以处理银行不良资产为主要目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体包括:1.东方、信达、华融、长城、银河等五家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2.地方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2主体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适用客体处置抵债不动产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借贷关系取得的抵债不动产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承接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债权涉及的抵债不动产。1.不动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所占用的土地等。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限于其承接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债权涉及的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4增值税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取得该抵债不动产时的作价为销售额。一般纳税人可选择:1.差额征税2.一般计税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抵债不动产,在2022.8.1-2023.7.31期间,既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取得该抵债不动产时的作价为销售额,适用9%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适用下列一般规定:1.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照差额确定销售额适用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照差额确定销售额适用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5适用税率9%6计算公式应纳增值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取得该抵债不动产时的作价)÷(1+9%)×9%7差额扣除凭证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抵债不动产作价的部分,不得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债不动产作价之外的部分,可以开具专用发票。8印花税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处置抵债资产过程中涉及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即“单方”享受免税)。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和监察机关的监察文书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9契税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抵债资产免征契税。抵债资产,指承受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10房产税各地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授权和本地实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抵债不动产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政府及其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困难的纳税人减征或免征房、土“两税”。地方“四税”减免,不限于一般纳税人。11城镇土地使用税12政策期限2022.8.1-2023.7.31之前已征收入库的,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款,或办理税款退库。1.上述优惠政策适用期限,按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定。2.已向处置不动产的购买方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将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方可办理增值税抵减或退库。13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1号制表:葛彧 制表日期:202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