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据《中国税务报》报道,日前,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组织召开第十四届企业所得税业务研讨会,来自30余家税务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士,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21个疑难案例展开了剖析与研讨,寻求复杂涉税问题的解决方案。
岁末年初,不少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学术机构和企业纷纷举办研讨会或交流会,围绕一些比较复杂的涉税问题展开研讨。一些企业财税负责人非常希望通过这些研讨会,为困扰自己的涉税问题找到合规解决方案。近年来,记者因为工作关系,参加了数十场这样的研讨会。记者发现,虽然不同涉税问题表现形式不同、产生根源不同、解决思路也有差异,但有个非常明显的共同点:解决所有涉税问题的思路都有规律可循。善于总结是把“金钥匙”,只要善于总结找到规律,方法总比问题多。
——结合原理读懂税法。由于涉及税种多、政策条款多,税收法规在实践中被一些专业人士戏称为“碎法”。要准确理解税法,就要善于“咬文嚼字”,准确把握税法的具体表述和规定,结合立法的背景,把握税法原则、读懂立法原理、理解政策本意,从而更加准确地适用具体的税收条款。举例来说,企业收到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后,将其奖励给企业办税人员,相应的手续费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对此,中瑞税务师事务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孔令文说,这要结合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政策背景、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具体规定来分析。国家支付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目的,是鼓励企业将其用于提升财税部门的整体业务能力,依法合规履行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企业取得的手续费返还,属于真实“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在按照所扣缴的税款取得手续费后,应将其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其他收益”科目中核算,该项收益也应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同时,企业将其支付给办税人员作为奖励,满足条件的前提下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透过表象看清实质。“看业务实质”,几乎是解决所有涉税难题绕不开的关键点。专业人士普遍认为,做好具体业务的税务处理,关键在于准确分析业务实质,判断是否属于政策规定的范围,应按照哪些政策进行税务处理。同时,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政策适用的条件,而不能仅根据业务的外在表现形式想当然地进行税务处理。举例来说,一些企业建设国家重点扶持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通常还会收到政府发放的政府补贴。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等政策的规定,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可以从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企业同时从事不在《目录》范围的生产经营项目取得的所得,应与享受优惠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所得分开核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共同费用;没有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从实质上分析,这些补贴并不属于该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不能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而应单独核算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企业情况不同、业务开展模式不同,政策的具体适用情况和税务处理方法都不相同。归根结底,税务处理必须紧紧围绕具体的问题,将政策理论的研究与具体实务的操作结合起来具体分析,不能脱离实际。北京天扬君合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赵丽举例说,不同企业计提折旧与摊销所采用的方法不同,后续的税务处理方式也会不同。即使同一家企业,当计提折旧与摊销的会计核算方法与税务部门的要求不一致时,也会产生税会差异。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务必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不能搞“经验主义”。
——牢牢把握合规准绳。随着新兴业态的不断发展,一些复杂业务,实践中可能存在不同的操作口径。对此,专业人士认为,一定要把握好税务处理的重要原则:以合规为准绳。税务处理方法千万条,合规第一条。在具体的税务处理中,企业千万不能“图便利”、想当然地理解和适用政策。如果遇到拿不准的问题,应当及时咨询税务机关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目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经拉开帷幕。专业人士提醒企业,要抓紧时间做好资产的盘点和账务的核算等基础工作,为后续顺利、准确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4年01月19日 版次:05
作者:本报记者 覃韦英曌 实习记者 刘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