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理财收益的企业所得税涉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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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务中很多大型集团公司在设计内部组织架构时,会专门设立基金会,旨在将企业经营过程中实现的部分收益通过捐款形式,把资金交给专业机构并进行更有效率的慈善公益活动,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并回馈社会。当中不乏会有一些基金会暂时将闲置的资金做投资理财处理,实现微薄的“收益”,同时也会引发出涉税处理的问题。

  一、什么是基金会?

  慈善基金会(简称基金会,foundation),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方能合法运作,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民间非营利组织。

  二、基金会能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吗?

  严格来说,基金会就其性质而言,本事是一种民间非营利的组织形式,理应不能够将专用于捐赠的款项进行投资理财操作。

  但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很难快速、精准找到合适的捐赠渠道,往往在基金会的账面上会沉淀大量的闲置资金,财务人员会从自身的职业判断认为可惜,选择将该笔款项进行投资理财处理,其目的不在于营利而是通过银行媒介进行资产保值。

  三、基金会理财收益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财税〔2018〕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

  “各类非营利组织要享受免税优惠,需要先经认定机构认定,并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然后才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因此,进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是各类非营利组织享受税收优惠的前提。

  此外,认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采取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等处置方式,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税务登记所在地的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地区的同行业同类组织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参照上述条款第(四)条具体规定,免税的孳息收入仅是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属于免税收入,但是理财的收益不属于免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