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计司发布2023年第一批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应用案例
2023年7月26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2023年第一批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应用案例(4个),内容涉及预算管理一体化(1个)和专用基金(3个)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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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司
2023年7月26日
预算管理一体化应用案例
预算管理一体化应用案例——关于资金支付的会计处理
专用基金应用案例
专用基金应用案例——关于职工福利基金的会计处理
专用基金应用案例——关于医疗风险基金的会计处理
专用基金应用案例——关于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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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暑降温费的税务处理
夏天到了,相信很多公司都向员工发放了现金形式或者实物形式的防暑降温费,那么会计人员如何对发放的防暑降温费进行税务处理呢,我们在这里给大家做一个系统的分析。 一、区分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 (一)高温津贴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植物养护与植物保护的增值税探析
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植物养护服务,按照“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36号附件三第一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延期支付货款的利息如何财税处理?
纳税人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因购买方未按期支付而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属于增值税价外费用,应当按照主税种及税目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发票开具方面,应遵循增值税政策的规定,延期付款利息属于价外费用范畴,属于增值税销售额的组成部分二手房东需注意,不动产租入与租出税率如何确定?
在实务中,会有二手房东,租入不动产后再租出不动产,也有酒店餐饮等需要租入不动产经营。在这些业务中,租入方经常会咨询,租入不动产与租出不动产税率是否可以一致?我们本篇财税文章将从租入和租出两个方面进行财税分析。 一、租入不动产税率 不考虑偷税行为认定的学习笔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纳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实务探讨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实务探讨一 农产品核定扣除中,生产过程的下脚料、附产品直接出售的,能否按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计算进项税额扣除?(以下仅就投入产出法予以探讨) 一、销售下脚料 财税[2012]38号附件1第四条第(二)款规定青岛税务稽查部门行使代位权追缴失联户欠税
“青岛一家欠税企业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税务部门通过依法行使税收代位权向抽逃出资的股东追缴企业欠税及滞纳金3000余万元。” 当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时,最新涉嫌构成逃税罪案件移送标准汇集及学习笔记
一、首次逃税的纳税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逃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版]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 版)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司 2023年7月 修订说明 2018 年,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在科技部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司的大力支持下,首次发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高新技术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投资收益能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近日,有“财税星空”群友提问,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取得了来源于境外的投资收益(包括股息所得和股权转让所得),加入这部分所得,该高新技术企业是并入境内所得整体计算研发费占比,也是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各项指标配制酒和药酒也要按照白酒征税?白酒消费税适用的边界在何处?
编者按:出于对国民身体健康的考量,我国对酒类征收消费税,并通过对不同种类的酒适用差异税率进行市场调控。此前部分地区的配制酒消费税征收存在混乱等问题,部分酒厂为了规避消费税,采用变“白酒”为&l土地闲置费缴纳及涉税分析
近期有客户咨询,我们是房地产企业,由于某种原因缴纳了土地闲置费,那支付的该笔费用能在各税种前扣除吗? 一、土地闲置费的由来 土地闲置,顾名思义,就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增值税纳税义务和课税期间
本来按照量能课税原则,纳税义务时间应该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能力挂钩。一般而言,仅在纳税人收款后才具有税收负担能力。但何时能够收款,主要取决于纳税人的商业安排,国家无力干预。如果以收款作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时点,势必影响国库收入及时入库。 为了督创新型金融工具永续债财税处理学习笔记
提起混合证券,不由得让人想起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永续债,尤其是永续债。从2013年在债券领域国内第一单带有“永续债”性质的“13 武汉地铁可续期债”合规缴纳印花税:选对适用税目是基本前提
目前,印花税法实施已经满一周年。笔者发现,在过去一年里,部分纳税人在实务操作中容易出现误区。特别是在分期投入注册资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签署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由于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到位,可能出现错误选择税目的情况。 分期投入注册资本房地产企业土地出让金返还处理
政府因城市规划或发展需要,会收购储备土地,由于实施了土地的储备制度,政府会将生地变为熟地后再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这个过程政府履行一级开发义务,需要完成建筑物拆除、土地拆迁平整、补票据清偿之再追索权初探
票据是指出票人依票据法签发,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在见票时或票载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一种有价证券。在票据纠纷中,持票人被拒绝付款时,可以向其所有前手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在偿付相应债务款项后可以成为票据权利人,转而向其前手行试论子公司之间股权无偿划转的会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第一条第(四)款:受同一或相同多家母公司100%直接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在母公司主导下,一家子公司向另一家子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新收入准则实施对房地产企业有什么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取得异常凭证、虚开发票等不合规发票如何涉税处理
企业取得异常凭证、虚开发票等不合规发票如何处理?笔者认为应当从业务的真实性上进行判断,分别处理。业务不是真实的 接受异常凭证、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真实业务、未实际发生交易行为。 一、增值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公寓式住宅可否享受普通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政策
黑龙江省B县A房地产开发公司2005年开发了鑫森花园项目,占地10万平米,建筑面积20万平米。该项目产品类型较多,除了传统的10栋均价5000元平米的中式住宅外,还建设了5栋具有俄罗斯风格的欧式6层洋房式住宅,面积在90-160平米不等,土地增值税案例:“普通标准住宅”应参照“普通住宅”的标准认定
编者按:普通标准住宅和高端别墅等房屋价值相对高的住宅在销售收入、建造成本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为了控制普通标准住宅售价,促进和保证其健康发展,保护房开企业基本的投资回报,国家对普通标准住宅出台了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综合各地的法律实践来看,各商品热销,涉税事项咋处理
又到“618”年中大促,购物旺季再次到来。每年的“618”年中大促,并不是指6月18日这一天的促销活动。从近些年的情况看,“618&关于质保金增值税的税务处理
质保金的定义 质量保证金,是建设单位与施工方在建安工程合同中约定的,从总工程款中预留一笔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以下统一称为“质保金”。 质保金具有质量保证的性质,在保修这个以房抵债业务,应如何进行涉税处理?
【案例】2023年3月份,某税务机关在对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增税清算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时,在其账务处理上发现以下业务,应如何进行涉税处理? 附件:抵债协议 抵债协议 甲方: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宏大建筑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欠乙土地增值税中的加计扣除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现金与现金流:前者时点概念,后者时期概念
简单地说,现金是对企业实际拥有的货币资产的一种描述,现金流则代表了企业的资金流量和现金盈余。 企业日常经营与投融资活动,离不开现金和现金流。 现金是一种时点概念,指企业或个人现实中拥有的实际货币,例如银行账户中的现金、信用卡上的可用信用财政部会计司发布预期信用损失法应用案例和金融相关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实施问答 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 问:甲公司持有某结构化主体的份额(甲公司对该结构化主体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该结构化主体的基础资产为一组符合“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a财政部会计司发布资产减值相关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资产减值相关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2023年7月6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资产减值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2个。相关链接为:http:kjs.mof.gov.cnztkjzzsssswdzcjzzzsswd财政部会计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投资所得涉税分析
以前,许多企业主选择合伙企业作为拟上市公司的持股平台,随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的出台,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的税负比之自然人股东、有限公司股东要高,具体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