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加强融券业务监管 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

期货之家018

1月28日,中国证监会加强对限售股出借的监管,进一步优化融券机制,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将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对融券效率进行限制。

证监会表示,因涉及系统调整等因素,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的措施自1月29日起实施,融券效率限制措施自3月18日起实施。沪深交易所同步发出通知,暂停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出借获配股票,通知实施前尚未了结的出借合约到期不得展期。

2023年10月,证监会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出借,并限制其他战略投资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包括将融券保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50%上调至80%,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融券的保证金比例上调至100%等。新规实施以来,战略投资者出借余额降幅近四成。

证监会指出,在总结前期优化融券机制安排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的思路,此次优化融券机制,主要体现两方面监管意图:一是突出公平合理,降低融券效率,制约机构在信息、工具运用方面的优势,给各类投资者更充足的时间消化市场信息,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秩序。二是突出从严监管,阶段性限制所有限售股出借,进一步加强对限售股融券监管,同时,坚决打击借融券之名行绕道减持、套现之实的违法违规行为。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此前通过答记者问表示,对于融券业务将全面强化穿透式监管,一方面压实券商责任,督促公司按照“看不清,不展业”的要求,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和交易目的的穿透式管理,严禁参与违规或为违规提供便利,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证监会将强化监管执法,建立健全穿透式监管的工作机制,对通过多层嵌套、合谋交易、串联套利等方式违反“限售股不得融券”等要求的行为从严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强化监管,把制度的公平性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及时总结评估运行效果,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