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函〔2023〕645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8月30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2310、2311及231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纯碱期货2309、2310、2311、2312及240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商函〔2023〕645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8月30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2310、2311及231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纯碱期货2309、2310、2311、2312及240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