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10月30日至31日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本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地方“化债+管债”框架,更突出长期制度性要求,旨在消除隐性债务土壤,充分发挥地方债积极作用。与此同时,“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的表述与增发1万亿元国债的政策可以相互印证,均指向更为积极的财政政策。
明确地方“化债+管债”框架
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压力上升,呈结构性和区域性特点。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中央财政积极支持地方做好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督促地方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和各类支持性政策措施,紧盯市县加大工作力度,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优化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逐步缓释债务风险。
7月2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目前,一揽子化债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包括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等多个省市已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通过置换存量非标、高息债务或偿还拖欠企业账款,将有效降低地方政府付息压力,缓释流动性风险。
专家表示,不同于“一揽子化债”,本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明确地方“化债+管债”框架,突出长期制度性要求,旨在消除隐性债务土壤,充分发挥地方债积极作用。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认为,此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地方“化债+管债”框架。在大框架之下,财政系统已经通过特殊再融资债等方式发力化债,金融系统的后续参与值得期待。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金融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或与银行参与地方化债存在联系。商业银行通过降低融资成本、拉长债务期限等方式,缓释部分区域的偿债压力,才能助力地方更好地“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的资产端收益率或存在一定压力,因此,央行对于地方化债的配合也值得期待。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认为,此次会议要求“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这可包括丰富化解风险的工具和手段,强化风险监测、评估和防控机制,推动重点地区风险处置等。同时强调,要“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即将绩效管理融入到项目资金“借、用、管、还”全过程,促进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
在明确“化债+管债”框架基础上,本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还提出,“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业内人士表示,“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是优化政府债务结构以及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重要方式。
此前有专家表示,当前我国债务结构呈“三多三少”特点:即中央债务少、地方债务多,一般债务少、专项债务多,显性债务少、隐性债务多。这些结构特点会对财政政策、政府债务管理及投融资机制等带来影响,因而调整适度债务结构成为重要话题。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罗志恒认为,今年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所处的宏观和政策环境比较特殊。在宏观税负下行、经济社会风险向财政转移转化的驱动下,地方政府债务既有主观驱动,更有被动式抬升,因此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的关联不能简单从政绩观纠偏和问责角度分析,更应建立起相应制度。
“概要言之,其一是从侧重结果导向到侧重过程和制度建设;其二是认识到债务形成既有地方政府主观,也有客观环境导致;其三是明确债务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高质量发展,而不是压降债务绝对规模。”罗志恒说。
罗志恒认为,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占比高,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部分区域存在风险;中央政府债务占比低,中央加杠杆空间大。地方政府举债成本高、周期短,中央政府举债成本低、周期长,因此有必要提高中央政府债务比重,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缓解地方政府收支矛盾。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优化债务结构的行动已经启动。近日,国务院增发2023年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议案,已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发的1万亿元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使用,全部列为中央财政赤字,还本付息由中央承担,不增加地方偿还负担。
此外,为了减轻地方财政配套压力,中央财政还将一次性适当提高相关领域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或补助比例,加大对地方支持力度,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广发证券资深宏观分析师钟林楠表示,对于短期宏观面来说,金融工作会议“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和增发1万亿元国债的政策可以相互印证,均指向财政政策更为积极,这些细节均有利于基本面预期的改善和风险偏好的逐步修复。(新华财经 董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