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宗商品交易所官网期货日报:大连市出台政策措施建设大宗商品交易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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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姚宜兵

近日,大连市制定《关于促进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围绕九大方面提出29条政策和奖励措施,助推区域性金融中心能级提升。《措施》提出,建设大宗商品交易集聚区,提升期货总部、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子公司落户标准,并按实收资本实施梯次奖励;鼓励期货交割仓库、现货贸易公司落户,促进大宗商品产业链协同发展。

具体来看,一是积极引进期货公司总部及其子公司。对新设或引进的期货公司总部,按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实缴注册资本2亿元(含)以下的部分,按照6%给予奖励;2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2%给予奖励;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1.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亿元。对新设或引进的期货风险管理、资产管理子公司按照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实缴注册资本2亿元(含)以下的部分,按照4%给予奖励,2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新设或引进的有注册资本金的期货功能性总部(区域管理总部)、一级分公司、首家营业部,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对新设或引进的期货公司总部、期货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子公司,其缴纳增值税市本级留成部分按照一定比例返还所在县区。

二是完善商品期货交割服务体系。科学谋划、统筹建设期货交割库,鼓励符合条件的实体企业在大连设立商品期货交割库,吸引众多生产、消费、贸易和资本类企业集聚发展,延伸期货产业链条,助力大连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建设。对在大连新设商品期货交割库或成为集团交割库分库的实体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在大连申请成为集团交割库的实体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三是积极引进现货贸易公司落户。支持企业开展期货、现货一体化经营,带动更多产业链企业利用期货市场管理风险。支持通过商品期货交易所进行套期保值和开展风险管理业务的现货贸易公司落户发展,上一年度贸易额达到90亿元(含)的现货贸易公司,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100万元。

四是支持沙河口区建设大宗商品交易聚集区。突出大连商品交易所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大连商品交易所与沙河口区政府形成稳定的“区所联动”机制。围绕期货及衍生品业态,在人力资源、融资成本、运营投入等方面,支持沙河口区对引入的期货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期货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子公司、现货贸易公司、仓储物流企业等上下游相关行业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推动期货交易及现货交易相结合,构建大宗商品全产业链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