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项目“气象+衍生品”试点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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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极端气象灾害频发和再保市场支持有限的情况下,各类农产品气象指数保险风险敞口不断扩大。为有效化解各类主体面临的天气风险,在大商所、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及广东省金融支农促进会的指导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下称广东国寿财险)、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泰期货)、天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下称天韧科技)等单位于今年7月在全国首创推出“水产养殖温度指数保险+天气衍生品”产品,通过温度指数场外衍生品为温度指数保险超赔风险提供风险保护,共为湛江地区的参保水产养殖户提供了50万元的高温风险保障。

近日,期货日报记者在“水产养殖温度指数保险+天气衍生品”座谈会上获悉,目前,该产品保单第一期已到期并产生赔付。

天气衍生品服务产业得以实践

近年来,天气指数保险的承保公司一直面临着一个重大难题,即再保支持有限、风险分散困难。在缺乏有效风险分散途径的情况下,风险保障需求与保险产品供给错配情况较为严重,仅仅依靠保险公司自身承保能力,难以解决天气指数保险发展困境。

作为国内首家探索温度指数及相关衍生品研究的交易所,大商所以服务农业天气风险管理为出发点,与中央气象台开展长期战略合作,并于2022年正式发布“中央气象台—大商所温度指数”,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有效参考,为分散“保险+指数”保险承保风险提供了有效的新路径。

记者注意到,此次水产养殖温度指数保险挂钩的指数正是“中央气象台—大商所温度指数”的广州站日平均温度指数。不过,温度指数保险只是这一创新产品的第一个环节,此创新产品的第二个环节“天气衍生品”的模式与“保险+期货”核心思路一脉相承,通过温度指数场外衍生品为温度指数保险提供风险保障。广东国寿财险通过场外衍生品将风险转移给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相关风险则进一步以场外衍生品转移给担心气温下降而受损的空调销售企业。

此次创新产品的试点效果如何?广东国寿财险党委书记、总经理余飞在致辞中表示,通过“水产养殖温度指数保险+天气衍生品”项目首期试点,广东国寿财险在行业内首次实现了将嵌入场外衍生品交易基础的温度指数应用到农业气象保险产品设计和经营中,以助推农业气象指数保险更好地满足现代农业产业天气风险管理需求,同时验证了将“保险+期货”模式拓展应用到农业气象指数保险领域的可行性。

会上,广东国寿财险、天韧科技、中泰期货等试点单位对试点经验进行总结。试点企业认为,本次温度指数在场外市场的成功应用,是温度指数保险与场外天气衍生品结合共同服务产业的实践,对于“中央气象台—大商所温度指数”的进一步推广应用起到示范推动作用。通过将“中央气象台—大商所温度指数”应用到农业气象保险产品设计中,具有触发条件更客观、定损效率更高、理赔更简单方便的特点。同时,此次创新模式将保险机构与期货机构协同、保险与期货机制结合,从服务主体、产品设计到服务对象紧密联接,是两类主体、两个行业共同构建市场化的天气风险管理机制的有益尝试,对于形成风险管理市场的新生态起到引领作用。

市场期待推出更多天气风险管理工具

不过,在缺乏标准化天气期货交易市场的情况下,保险产品与天气衍生品的风险敞口无法进行灵活匹配,不利于扩大试点开办规模和开办品类。

“希望有关单位尽快推动标准化天气期货合约的上市,支持更多满足农业气象灾害保障需求的天气要素相关指数产品,充分调动市场积极性,推动构建天气风险管理新生态。”广东国寿财险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唐予翔呼吁。

唐予翔的提议也引发了众多参会嘉宾的共鸣。“天气灾害能给农业带来巨大损失,天气衍生品为对冲这部分风险提供了重要工具。”国家气象中心(中央气象台)生态与农业气象室首席研究员吴门新认为,近年来,高温、干旱等极端天气发生频率增加,推出场内天气衍生品意义重大。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代同光同样认为,高温是水产养殖业最大的风险,此次试点,成功验证期货市场能够促进气象指数保险和渔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但是目前养殖户大多以中小散户为主,对新产品的接受程度低,希望能够涌现更多的案例和产品,来帮助行业了解衍生工具的价值。

除了水产养殖产业,天气衍生品在林业行业的应用前景也同样广阔。广东省林业产业协会副秘书长樊首超表示,高温干旱给林业带来的损失也很大,推出天气衍生品对林业发展也具有积极意义。“林业对天气的敏感度非常高,林业产业对天气衍生品的需求主要是为了降低天气风险、提高市场竞争力、稳定收益、保护生态环境。”樊首超说,希望未来天气衍生品产品能覆盖到林业行业,帮助农户解决实际需要,促进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

“我国是农业大国,气候条件复杂,农业对天气风险管理的需求巨大,各行业高质量发展,也需要进一步精细化管理风险。”来自期货公司的代表表示,天气指数及其衍生品仍有许多应用值得探索,中央气象台与大商所发布的温度指数已经开始应用,期待未来天气风险管理工具上市,可以带来更广泛的实际运用。

对此,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大商所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本次试点经验,总结规律,探索各相关产业应用策略,拓展指数应用场景,推广指数应用,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现有指数产品研究设计方案,使指数等产品更加匹配各类主体的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