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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把普通账户资金股票转入融资融券账?
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账户关联的应该是同一张银行卡,把普通账户的资金通过银证转账转到银行卡,再进入融资融券账户,用银证转账转入融资融券账户。
普通账户里的股票,要通过普通账户里面的“担保品转信用”将股票转到融资融券账户,股票转入第二天才能在融资融券账户看到。
转租赁式融资租赁业务流程?
转租赁式融资租赁是指融资租赁公司作为租赁物的承租人,再次以融资租赁的形式将租赁物转租给其他租赁人。以下是转租赁式融资租赁业务的一般流程:
1. 寻找租赁物:融资租赁公司首先寻找适合转租的租赁物,可以是机器设备、车辆、房地产等。
2. 客户选择:融资租赁公司与租赁物的原始所有人(供应商)或其他渠道接触,协商租赁物的转租条件包括租赁期限、租金等。
3. 建立合同:融资租赁公司与原始所有人建立合同,确定租赁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约定租金支付、租赁期限及其他相关条款。
4. 转租给客户:融资租赁公司与租赁客户进行谈判,协商租赁条件,并建立转租合同。此时,融资租赁公司成为客户的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的使用权。
5. 租金支付:租赁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方式和频率,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
6. 租期结束:租赁期限到期后,租赁客户归还租赁物给融资租赁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融资租赁公司可能选择继续转租给其他租赁客户、出售租赁物或者将其回收。
需要注意的是,转租赁式融资租赁业务需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并遵守相关合同约定和租赁规定。具体的业务流程和合同
转租赁(Sub lease),是一种特殊的租赁模式,它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所租入的资产再转租给第三方的业务行为。在转租赁业务模式中,前一环节的承租人同时也是后一环节的出租人,通常称之为转租人。
转租人是个双重角色,它将从别的出租人那里租来的设备转租给第三方,其目的有两个:一是利用靠前 出租人的资金赚取租金差价(必然目的),二是利用靠前 出租人对某些特殊设备的购买资质来采购其原本不能直接购买的设备(可能目的)。
在这一租赁模式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归靠前 出租人。
从租赁交易的实质来看,转租赁业务既可以是直租式的,也可以是售后回租式的。
若是直租式的转租赁业务,则往往会涉及四方当事人:靠前 出租人,第二出租人(靠前 承租人或转租人),第二承租人(或称“最终承租人”)以及设备供应商。至少涉及三份主合同:设备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及转租赁合同。
若是售后回租式的,则通常会涉及三方当事人:靠前 出租人、第二出租人(靠前 承租人或转租人)、第二承租人(或称“最终承租人”)。也会涉及三份主合同:设备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及转租赁合同。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我们可以将转租赁业务理解为两个直租业务或者两后回租业务的叠加。
在实务中,转租赁业务多为直租式的,售后回租式的业务相对较为少见。因此,主要以直租式转租赁业务为例,来讲解转租赁业务模式的操作原理。
如前所述,转租人之所以要发起直租式的转租赁业务,要么是因为转租人资金实力有限,无法承担设备的价款;要么是对于最终承租人所需要的某些特种设备,转租人不具备相应的购买资质,于是就通过具有相关资质的第出租人购买,租入后再将其转租给最终承租人。
直租式转租赁合同中通常会规定,靠前 承租人(转租人)将租赁设备转租后,仍有按期向靠前 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而不论其能否按期从第二承租人那里收到租金。
此外,靠前 承租人有权将租赁设备进行转租赁这一情况,必须在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而且,即使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靠前 承租人有权开展转租赁业务,在其将设备转租赁给第三方之前,也必须先行取得靠前 出租人的书面同意。这是因为,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靠前 出租人。
直租式的转租赁业务,在设备交付环节可能会有两种情况:一是供货商将设备交付给靠前 承租人,并与靠前 承租人签订售后服务协议,然后靠前 承租人再将设备转交给第二承租人,这种情况较为少见;二是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付给第二承租人,并与第二承租人签订售后服务协议,这种情况较为多见,是直租式转租赁业务的主流形式。
直租式的转租赁业务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甲租赁公司与乙租赁公司分别以靠前 出租人和靠前 承租人的身份,
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同时,甲租赁公司按照乙租赁公司或最终承租人对设备的相关要求,与设备供货商签订《设备买卖合同》;
(二)靠前 承租人乙租赁公司再以第二出租人的身份将设备出租给最终承租人(第二承租人)使用,并与最终承租人签订《转租赁合同》;
(三)最终承租人向靠前 承租人支付期初款项,同时,靠前 承租向靠前 出租人支付期初款项;
(四)靠前 出租人向设备供货商支付设备款;
(五)供货商在收到靠前 承租人支付的货款后,按照约定向靠前 承租人或最终承租人交付设备,并按照行业通用做法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六)最终承租人向靠前 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靠前 承租人向靠前 出租人按期支付租金(且不论靠前 承租人能否按期收到最终承租人支付的租金);
(七)租赁期满后,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置租赁设备。
转租赁业务的操作步骤尽管用文字描述起来比较繁琐,但其实在实务操作中,里面的很多环节都是同时完成的,并没有严格的时点上的区分。例如,支付租金环节,靠前 承租人完全可以在收到最终承租人支付租金之前,就向靠前 出租人支付租金。而事实上,即使最终承租人没有按时向靠前 承租人支付租金,靠前 承租人也必须按时向靠前 出租人支付租金。因为从法律层面上来说,这是两个互相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
市场化转融资业务是什么?
市场化转融资业务,是指银行将部分贷款资产从其直接管理的营运体系中转移出来,通过市场化手段发放、回收。主要依靠金融市场来弥补银行贷款资金的短缺,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大量的资金。
该业务涉及银行贷款金融性融资(如信用担保、财政担保等)、商业债券发行、大宗商品票据融资等多种形式,各种融资工具的使用不断扩大,使企业能够以最快的时间获得最大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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