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东莞二手房交易个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
自2021年11月1日起,东莞实施了新的二手房个税政策。这一政策调整了个人转让二手住宅和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具体而言,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二手非住宅则调整为5%。对于通过拍卖等方式转让的情况,将依照相关税收政策执行。
10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官网发布公告称,11月1日起东莞正式降低二手房交易个税。公告指出,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10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发布《关于调整东莞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从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
经过2009年的规范调整,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在系统内设置了13个行政科室,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货物和劳务税科、所得税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财务管理科、人事科、教育科、监察室、大企业和国际税管理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包括13个内设机构,3个直属机构和3个事业单位,以及33个派出税务分局。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分别负责不同的税收管理和行政工作。以下是部分内设机构的职责:办公室:负责年度工作计划、文电管理、保密、政务信息等工作,包括税收宣传和网站维护。
此外,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机构包括:稽查局,负责税收稽查工作;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专门负责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和直属税务分局,处理特定税务事务。还有4个跨区稽查局,分别称为靠前 至第四稽查局,负责区域内的税务检查。
东莞市国税局于1994年9月底成立,2009年规范后,系统内设立13个行政科室,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等,3个直属机构,包括稽查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等,以及4个跨区稽查局和3个事业单位,如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全系统有33个派出机构,名称为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分局。
在组织结构上,东莞市国家税务局设有多个职能部门,如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等,以确保税收征管工作的有序进行。此外,该局还下辖多个税务分局和税务所,覆盖全市各个区域,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税收服务。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设10个职能科(室),全面负责税务管理、行政事务、政策法规、教育培训等职能。具体如下:办公室: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协调档案、信访、保密、机关财务、督办等工作,组织会议、税法宣传、税收调查研究、办公自动化工作,制定内部规章制度。
东莞市国税局网站
东莞市国税局网站是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的官方网站,是税务部门与公众沟通的重要桥梁。该网站是东莞市国税局对外发布税收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以及在线服务的主要平台。
东莞市国税局网站是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的官方网站,提供税务相关的各类信息和服务。首先,东莞市国税局网站作为国家税务总局的下属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向公众提供税务政策法规、纳税服务、税务公告等信息的发布和查询。
本文将详细介绍核销** 的步骤,以东莞市国税局为例:首先,登录过程如下:访问网址www.***.net,用纳税人的识别号和初始密码(通常为纳税人编码)登录系统,进入核销** 管理界面。在此处,务必注意阅读关于核销操作的注意事项。接下来,核销** 的具体步骤如下:点击“核销** ”的链接,进入填写页面。
东莞市国税局于1994年9月底成立,2009年规范后,系统内设立13个行政科室,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等,3个直属机构,包括稽查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等,以及4个跨区稽查局和3个事业单位,如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全系统有33个派出机构,名称为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分局。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9月底税务机构分设后成立,2009年规范机构设置后,在系统内设置13个行政科室,东莞市国税局是东莞市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全职能局。全系统共有在职干部职工700多人,管辖全市33万多户纳税户。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的介绍
1、东莞市国家税务局是负责东莞市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机构,隶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该局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税收的公平、公正和合法征收。通过制定和执行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加强对纳税人的服务和指导,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
2、东莞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底,随着税务机构的分设,正式设立。
3、东莞市国税局于1994年9月底成立,2009年规范后,系统内设立13个行政科室,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等,3个直属机构,包括稽查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等,以及4个跨区稽查局和3个事业单位,如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全系统有33个派出机构,名称为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分局。
4、东莞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底,自那时起,该局逐步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架构。
5、东莞市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9月底税务机构分设后成立,2009年规范机构设置后,在系统内设置13个行政科室,东莞市国税局是东莞市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全职能局。全系统共有在职干部职工700多人,管辖全市33万多户纳税户。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机构概况
此外,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机构包括:稽查局,负责税收稽查工作;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专门负责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和直属税务分局,处理特定税务事务。还有4个跨区稽查局,分别称为靠前 至第四稽查局,负责区域内的税务检查。
除了上述行政科室和直属机构外,东莞市国家税务局还设立了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和票证中心。为了更好地服务纳税人,东莞市国家税务局还在各地设置了33个派出机构,这些派出机构的名称统一为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分局,级别为正科级。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包括13个内设机构,3个直属机构和3个事业单位,以及33个派出税务分局。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分别负责不同的税收管理和行政工作。以下是部分内设机构的职责:办公室:负责年度工作计划、文电管理、保密、政务信息等工作,包括税收宣传和网站维护。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是负责东莞市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机构,隶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该局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税收的公平、公正和合法征收。通过制定和执行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加强对纳税人的服务和指导,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