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和《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新应急规〔2022〕1号)规定,经资料审查和现场评审,新疆天山建材集团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神火炭素制品有限公司、新疆永安硅材料有限公司、新疆佰鑫盛铝合金有限公司、新疆升晟股份有限公司、哈密中车新能源电机有限公司、新疆五鑫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轧钢厂、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泰冶金制造有限公司、新疆阜康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宝鸡钢管克拉玛依有限公司、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等15家工贸行业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标准,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企业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
对公示生产经营单位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邮寄或传真到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湖州路1799号
联系人:娄亚飞0991-5093163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