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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3年6月20日消息,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遵义石油分公司海龙服务区加油二站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违法,被遵义市红花岗区应急管理局罚款人民币1万5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3年5月29日,红花岗区应急管理局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遵义石油分公司海龙服务区加油二站进行安全执法检查,发现该加油站存在“1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宋书维)未依法经考核合格,未持证上岗;2《安全承诺公告牌》巡查人员与承诺人不一致;3操作井内管道物料走向标志标识不便于日常巡查检查;”等行为,经红花岗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调查核实,该加油站“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宋书维)未依法经考核合格,未持证上岗”的行为违反了《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遵义石油分公司海龙服务区加油二站违反了《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参照《贵州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的规定,构成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违法行为。遵义市红花岗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该加油站作出处罚款人民币1万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