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46号)要求,现将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近“零”碳排放冶炼高品质钢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含拆分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29日。联系电话:0311-87801060。
建设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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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名称
建设
地点
冶炼设备情况
拟开工
时间
拟投产
时间
置换 比例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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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高炉/ 转炉/电 炉等)
型号 (容积/ 容量等)
单位 (立方 米/吨/千 伏安等)
设备
数量
建设产能(万 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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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
电炉
160
吨
1
130
2024年10月
2026年12月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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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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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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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省(区 、市)
企业
名称
冶炼设备情况
启动拆 除时间
拆除到 位时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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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高炉/ 转炉/电 炉等)
型号 (容积/ 容量等)
单位 (立方 米/吨/千 伏安等)
设备
数量
退出产能 (万吨/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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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北省唐山市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
1#转炉
210
吨
1
195
2026年11月
投产前
总产能200万吨,剩余5万吨炼钢产能留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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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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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附炼钢产能拆分方案
按照产能拆分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确定首钢迁钢炼钢产能拆分方案如下:
类型
序号
炉容(吨)
数量
产能(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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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炉
1#
210
1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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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炉
2#
210
1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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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炉
3#
210
1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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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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