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钢转炉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4-86894189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8日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钢转炉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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