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剩余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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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剩余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年8月7日

  ● 股票期权剩余预留授予登记数量:71.5050万份

  ● 股票期权剩余预留授予登记人数:132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的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5日,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2年7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2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7月26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拟授予312名激励对象408.1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12月20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拟授予125名激励对象62.3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股票期权剩余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剩余预留授予日:2023年7月18日

  2、剩余预留授予数量:71.5050万份

  3、授予人数:132人

  4、行权价格:120.4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6、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进行行权:

  ①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应由公司注销相关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在相应行权期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应当及时注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期间有限制的,激励对象不得在相关限制期间行权。

  7、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岗位职责及激励需求不同,综合考虑公司股权激励的有效性,本激励计划将激励对象分为三类,对各类激励对象的公司业绩考核进行差异化设置,以提高本激励计划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1)第一类激励对象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德业变频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实施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在对应业绩考核期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第二类激励对象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德业电器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实施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在对应业绩考核期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3)第三类激励对象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德业变频及德业电器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实施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在对应业绩考核期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各行权期内,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该类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8、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在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个人绩效考核行权比例(P),每一绩效等级对应的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在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标的情况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绩效考核行权比例(P)。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股票期权剩余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名称:德业股份期权

  2、股票期权代码(分二期行权):1000000438、1000000439

  3、股票期权剩余预留授予登记人员及数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披露的《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