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创业板最新交易规则详解?
- 2、创业板摘帽条件?
- 3、深市主板发行股票流程?
创业板最新交易规则详解?
1、t+1交易方式没有变,创业板开户条件是20日日均10万资产和两年交易经验。
2、涨跌幅限制。注册制下创业板新股上市前5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3、熔断临停机制。无涨跌幅限制下,当日盘中较开盘价首次上涨和下跌达到30%、60%时,各停牌10分钟,复盘时间最晚为14:57。
4、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挂单限价,无论涨跌幅多大,买入挂单不得超过买一的102%,卖出挂单不得低于卖一的98%。
5、新增证券标识:N表示首日上市、C表示第2-5个交易日、U表示未盈利、W表示同股不同权、V表示协议控制架构企业。
6、交易方式增加盘后定价,投资者可以在每个交易日的15:05-15:30以收盘价格对股票进行交易。
创业板靠前 批改革正式实施,实现创业板市场从设立以来的最全面、最根本的改革,其中包括了交易制度上的重大改革。具体来说,创业板交易规则的最新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交易品种:创业板实行统一交易品种,即全部股票同日同板同价交易;
2.价格限制:创业板股票交易价格上下限调整至30%。当日新股上市首日,满足上市条件的限售股可在出售限售股环节参与交易,股票上涨幅度不得超过20%;
3.涨跌幅限制:交易时间内,对于价格涨跌幅达到5%的创业板股票,在接下来每5个交易日内的涨跌幅度限制都将调整至10%;价格涨跌幅达到10%的股票,每接下来的5个交易日的价格涨跌幅度限制调整至20%;价格涨跌幅达到20%的股票,则不得再发生交易。
4.交易机制:股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机制,竞价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总之,创业板交易规则的新变化将进一步完善了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机制,提高了市场运行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也对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创业板摘帽条件?
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创业板退市摘帽条件如下:
(一)持续亏损;
(2)追溯调整造成的持续损失;
(3)因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或净资产为负;
(四)审计报告为否定或者拒绝发表意见的;
(五)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错误或者虚假记载的;
(六)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未出现的。
1.未连续两年报告亏损(包括上年度报告追溯调整),从现有情况看,年度报告必须有盈利。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净资产为正。新规不再要求每股净资产必须超过1元。
3、最新年报分析表明企业公司进行主营业务正常运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因此我们不能只看每股收益相关数据。还要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4、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受到不能表达建议或否定建议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和虚假陈述,不在中国证监会责令的整改期限内。
6、没有重大历史事件导致企业公司进行生产管理经营受严重影响的情况、主要通过银行账号未被冻结、没有被解散或破产等交易所认定的情形。
(五)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调整了上一年度的利润,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
(六)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异常财务状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4的相关规定。如果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已经恢复正常,且审计结果显示9.2.1所列情况已经消除,并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应在收到本报告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应的年度报告,并可申请摘帽处理。
(一)主营业务运行正常;
(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5的有关规定。
交易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取消特殊待遇。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所的要求,在取消特殊待遇的前一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在公告日,其股票和衍生品将暂停一天,特殊待遇将从复牌日起取消。特殊处理未撤销的,上市公司可以在下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参照第9.2.4条的规定向本所申请撤销特殊处理。
如果你想以最快、最便捷的方式实现st股的摘帽,从而恢复10%上下波动的交易系统,那么公司必须认识到每股股息、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三个数据在年报中都是正数,这是摘帽资质的硬性指标。然而,交易的最终所有权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1】一是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包括信息披露重大违法和公共安全重大违法行为;
【2】二是交易类强制退市,包括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一定指标,股票收盘价、市值、股东数量持续低于一定指标等;
【3】三是财务类强制退市,即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包括主营业务大部分停滞或者规模极低,经营资产大幅减少导致无法维持日常经营等;
【4】四是规范类强制退市,包括公司在信息披露、定期报告发布、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等方面触及相关合规性指标等。
摘帽要求业绩必须扭亏为盈。
深市主板发行股票流程?
深市主板、创业板企业改制上市流程表
工作阶段
工作内容
改制与设立股份公司
1、企业拟定改制方案,聘请证券中介机构对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
2、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
3、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尽职调查与辅导
1、向当地证监局申报辅导备案;
2、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问题诊断、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
3、完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
4、对照发行上市条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准备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
5、当地证监局对辅导情况进行验收。
申请文件的申报
1、企业和证券中介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
2、保荐机构进行内核并向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尽职推荐。
申请文件的审核
(一)主板一般流程:
1、证监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文件;
2、证监会向保荐机构反馈意见,保荐机构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复;
3、证监会根据反馈回复继续审核,预披露申请文件,召开初审会;
4、证监会发审委召开会议对申请文件和初审报告进行审核,对发行人上市申请做出决议;
5、依据发审委审核意见,证监会对发行人申请作出决定。
(二)创业板一般流程:
1、交易所对申请文件核对,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
2、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交易所通过问询的方式向保荐机构反馈意见,保荐机构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审核意见进行回复;
3、交易所根据回复情况,可进行多轮问询。如无需进一步问询,交易所出具审核报告;
4、交易所发布上市委会议通知,组织上市委会议,上市委审议发行人是否符合创业板的发行条件、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要求;
5、如符合创业板的发行条件、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要求,交易所向证监会提交注册申请,证监会接受注册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反馈注册结果。
总体上,创业板审核注册流程时限为3个月,回复问询流程时限为3个月。双方都不计时:中止审核、请示有权机关、落实上市委意见、处理会后事项、暂缓审议、实施现场检查等。
路演、询价与定价
1、发行人在本所网站及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媒体全文披露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等信息;
2、主承销商与发行人组织路演,向投资者推介。
3、主承销商与发行人通过直接定价或询价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与上市
1、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发行与承销方案备案材料(创业板适用);
2、根据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股票或根据发行方案备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3、在登记结算公司** 股份的托管与登记;
4、挂牌上市;
5、提交发行承销总结(创业板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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