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精神,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项目管理办法》(宁工信规发﹝2023﹞4号)要求,我厅于2023年7月31日组织石嘴山市工信局、惠农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对石嘴山市盛港煤焦化有限公司申报自治区工业行业2022年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8月2日-8月8日,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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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1日
序号
地区
行业
企业名称
淘汰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产能(万吨)
石嘴山市(淘汰产能2万吨)
1
惠农区
焦 化
石嘴山市盛港煤焦化有限公司
2×30万吨焦炭及联产10万吨化工产品项目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
64.8
合 计
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