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单50亿元!北交所正式启动这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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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启动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即日起正式启动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发行备案、簿记建档等发行承销业务。

北交所信用债业务启动以来,截至12月1日已受理21个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项目,计划发行金额397亿元。其中,北京国资拟发行的50亿元公司债,于11月22日由证监会批复同意,成为北交所首单注册成功的信用债。

同时,随着北交所正式启动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承销业务,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深证通、拟开展业务的证券公司、信息商、基金公司及其托管机构、银行、保险公司等将于12月2日开展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现券交易业务第一次全网测试。

北交所此前表示,推出信用债业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全面推进北交所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对于进一步完善证券交易所功能、强化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北交所启动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业务

《通知》明确,各市场机构应当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业务指引第1号——发行备案》《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业务指引第2号——簿记建档》《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南》有关要求开展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业务。

承销机构应当通过北交所业务办理系统为拟在本所上市的公司债券办理发行备案、登记上市等业务。同时,在北交所簿记建档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使用北交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采取系统集中、场所不强制集中的方式进行。承销机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均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并使用北交所簿记系统。

2022年以来,北交所相继启动国债、地方债发行业务,实现了债券市场建设的平稳起步,截至11月14日,北交所累计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4.25万亿元,为进一步推进北交所债券市场建设奠定了基础。

建设债券市场是完善北交所基础产品功能体系的必然要求。北交所以参与承接企业债为契机,稳步推进信用债市场建设,搭建市场基础功能与业务框架。

10月20日,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企业债发审职责划转过渡期结束,公司债发行制度规则正式敲定。

同日,北交所发布实施公司债券(含企业债)5项基本业务规则及配套的12项指引和4项指南,并于10月23日正式启动信用债业务。

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不同于沪深交易所,北交所将推出除非公开发行方式以外的全部公司债券品种。可发行的债券包括短期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低碳转型公司债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乡村振兴公司债券、“一带一路”公司债券、纾困公司债券、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十种债券。

近期,部分券商、基金公司等机构参与并已完成北交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交易业务仿真测试。12月1日,随着北交所正式启动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发行备案、簿记建档等发行承销业务,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深证通、拟开展业务的证券公司、信息商、基金公司及其托管机构、银行、保险公司等将于12月2日开展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现券交易业务第一次全网测试。

“后续,北交所将继续完善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围绕进一步丰富产品体系,持续开展多元产品研究,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北交所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

北交所首单信用债规模50亿元

北交所信用债业务启动以来,截至12月1日,北交所已受理21个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项目,计划发行金额397亿元。其中,北京国资拟发行的50亿元公司债,于11月22日由证监会批复同意,成为北交所首单注册成功的信用债。

据了解,此次北京国资获批在北交所募集发行的50亿元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其中,25亿元用于节能环保、信息服务等领域,25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期债券将由中信证券牵头,中信建投、中金公司、华泰证券、光大证券联合主承销。

北京国资公司此前介绍,在北京市国资委和监管机构大力支持下,在金融与中介机构通力配合下,北京国资公司于10月23日正式向北交所进行债券注册申报,债券注册品种为企业债券。同时,公司还获北交所授予的知名成熟发行人(即优质发行人)资格。

北京国资公司表示,此次申报是企业积极参与北京资本市场建设、助力北交所建设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此举也将进一步拓宽公司的交易所融资渠道,创新融资品种,获得充分的融资额度,有利于企业更好开展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投资,在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城市功能建设、全面参与“五子”联动发展方面取得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