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6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将郑州商品交易所烧碱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郑州商品交易所烧碱期货业务细则(征求意见稿)》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烧碱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欢迎市场各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有关意见建议于2023年8月8日之前反馈至郑州商品交易所。
联系人:
张沛 0371-65612181
zhangpei@czce.com.cn
吴昊远 0371-65612882
hywu@czce.com.cn
传真:0371-65613068
特此公告。
1.郑州商品交易所烧碱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
2.《郑州商品交易所烧碱期货业务细则(征求意见稿)》
3.郑州商品交易所烧碱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