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吉林省有关部门了解到,当前已进入防汛关键期,吉林省部分地区受台风影响出现了强降雨天气,自然灾害频发,对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为有效应对洪涝、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全力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扎实做好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群众受灾损失,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吉林省下发关于有效应对自然灾害风险切实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
一、迅速摸排风险隐患。统筹工作力量,组织受灾地区在不影响应急救灾工作的前提下,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全面摸排洪涝、暴雨等自然灾害对农户收入支出等方面的影响,采集统计受灾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饮水安全保障、产业恢复和就业保障等情况。
二、开通监测帮扶“绿色通道”。各地要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要求,遵循“宽进严出”原则,为因灾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开通“绿色通道”,先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再完善相关手续。
三、保障受灾群众住房安全。配合住建部门,做好因灾房屋受损农户的监测帮扶,唯一住房受损且经房屋安全鉴定属于危房的农户要及时纳入监测对象,落实临时安全住房等房屋安全保障措施。
四、保障受灾群众饮水安全。配合水利部门,加快因灾损毁的安全饮水工程恢复重建。确保其有水吃、吃上放心水。
五、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鼓励各地在灾后恢复重建期间,围绕防汛值守、灾后重建、道路维护、排涝清淤、抗涝保收等,设立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因灾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度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
六、支持灾后产业恢复发展。各地要按照“水退人进、应补尽补”原则,组织群众及时改种补行、补栏增养,开展生产自救。
七、强化小额信贷支持。对灾后恢复生产有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优先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或办理追加贷款。
八、做好临时救助和兜底保障。联合民政部门,对因灾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户同步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民政救助对象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识别认定为监测对象,并按程序及时纳入农村低保对象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范围,落实好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相关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做到应兜尽兜,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渡过难关。
九、强化项目资金扶持。受灾地区要充分发挥好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十、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各地要充分发挥防范因灾返贫长效机制作用,加强与民政、住建、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共享受灾情况和受灾数据,共同指导受灾地区用足用好救灾救助政策,对有因灾返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开展跟踪监测和工作督导,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帮助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十一、帮扶干部下沉一线。各地要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等帮扶力量坚守岗位,履职尽责,积极参与防汛救灾、恢复重建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
十二、兼顾长远推进乡村建设。受灾县市要深入分析洪涝灾害严重的村屯水文地质条件,科学规划重新选址,确保本质安全。
同时,吉林省乡村振兴局要求全省各地,即日起,受灾信息实行动态报送,只要出现灾情,在不影响正常抗灾救灾工作情况下,县级乡村振兴部门随时填报《吉林省防范化解自然灾害影响情况调度表》,及时汇总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