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调整,企业如何“备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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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委会官方网站发布通知称,原定于1月31日为截止日期的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第一次数据报送由于技术故障,允许报送时间延迟30天。从长远来看,我国更应该做好准备。

1月29日,欧委会官方网站发布通知称,原定于1月31日为截止日期的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第一次数据报送由于技术故障,允许报送时间延迟30天。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国际科技关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李阳阳向《中国能源报》记者解释称,由于CBAM系统和欧盟进口管制系统2(ICS2)存在的技术问题,导致一些企业不能提交数据和报告。所以,欧盟于2月1日开通了CBAM系统“申请延迟提交”功能,额外提供30天的时间提交报告,这也为申报企业留出了更多时间。

从短期来看,报送时间延缓30天,可以让我国相关企业安心地过春节了。但从长远来看,我们更应该为以下问题做好准备——CBAM会对我国相关企业带来什么影响?除了主动适应欧盟制定的规则外,我国相关行业还应具备哪些“自身硬”的真功夫?政府相关部门又该如何应对?带着这些问题,《中国能源报》记者展开了采访。

收集、填报数据不易

针对CBAM的调整,普华永道中国税收政策服务主管合伙人马龙在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指出,CBAM仍处在不断探索、适用范围与产品品类不断延伸的阶段,视过渡期内的执行情况,欧盟随时会对法规进行相应调整。

首批纳入CBAM的行业包括电力、钢铁、水泥、化肥、铝和氢。在过渡期内,仅需履行报告义务,每年提交进口产品碳排放数据,不需要购买欧盟碳排放体系的配额,来履行清缴义务。从CBAM覆盖范围和贸易量来判断,当下,中国出口欧盟的行业中,钢铁、水泥、铝业受影响最大。以钢铁行业为例,李阳阳分析称,按照CBAM《实施细则》中的申报要求,欧盟的钢铁行业进口商需核算螺钉、螺栓和螺母等下游制品及相关前体原料的碳排放和碳价;水泥行业申报类别包括了煅烧粘土、水泥熟料、水泥和铝水泥。

同样以钢铁产品为例,马龙分析称,评估CBAM对产品出口成本的影响时,所需数据主要分两大类。一类是内部数据,即与产品本身相关的数据信息,包括生产钢铁及其制品过程中产生的直接与间接碳排放量、实际出口量、产品在国内已缴纳的碳成本、某些前期投入材料,例如焦炭等的碳排放量。另一类是外部数据,包括欧盟碳交易市场为钢铁行业提供的免费碳排放配额、每周碳价及其变化趋势、欧盟规定的默认碳排放量等。通过上述数据,企业可以初步计算出钢铁及其制品在出口欧盟时,欧洲的进口方需要购买的CBAM证书数量,而欧洲进口方也肯定会将这些成本转嫁给中国的出口方。

收集上述复杂的数据已非易事,填报还要过语言关。“欧盟的进口商要求出口企业提供相关碳排放数据,而我国很多企业并不熟悉CBAM要求,CBAM报送指导和示例文件只有英文版,没有中文版,所以涉及申报的企业还需要熟悉申报过程和英文。我们就接到一些钢铁企业的咨询,表示不熟悉CBAM的要求,希望我们帮着填报数据。看重的就是我司具备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审定核查机构资质,拥有全英文评审经验,也非常熟悉有色金属行业的排放情况。”第三方检测机构谱尼测试低碳事业部总监李霞给《中国能源报》记者举例称。同时,她还表示:“填报数据本身是眼前的困难,但从长远来看,我国相关企业更应该注重碳排放管理能力建设,加强自身碳排放数据的分析管理。”

多谋长远之策,多行固本之举

收集数据本身不是目的,在业内人士看来,欧盟不断收集数据和生产商反馈,是为了在2025年出具过渡期的总结报告,进而完善适用范围和嵌入式排放量的计算方法,最终为2026年征收CBAM费用做准备。

据统计,我国2022年出口至欧盟的钢铁和铝占欧盟总进口的首位,但受影响产品出口额在我国对欧盟出口总额占比较低,短期内影响较小。但李阳阳提醒,CBAM是一个阶段性升级的调节机制,进入实质性阶段后,考虑到欧盟碳价上涨的可能性及强制采用欧盟认可的碳排放核算方法等因素,相关行业出口所受影响会加大。

制造业是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然而,在当前全球对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需求迫切的大背景下,我国的制造业面临着既要稳定经济增长,又要应对气候变化的多重挑战。因此,马龙建议,中国相关企业必须多谋长远之策,多行固本之举,包括提前考虑与企业完整供应链上下游的其他相关产品,适当调整产业链布局等,来巩固自身的比较优势。另外,随着全球气候治理的进一步深入,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出台类似的碳政策,形成新的绿色贸易壁垒。相关企业未雨绸缪,是势在必行之举。

企业、政府多重发力,应对“绿色贸易壁垒”

当谈到CBAM的影响时,马龙指出,从相关企业角度来看,碳关税需要相关行业的企业额外支付碳排放费用,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和经营压力,影响其出口竞争力。从全球低碳转型角度来看,为了应对碳关税的影响,企业可能需要加大减排力度,采用更加环保和高效的低碳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水平。

在这样的形势下,马龙建议相关出口企业要尽快建立、健全自身碳排放核算体系,准确计量法规框架下的碳排放量,精确跟踪碳足迹;要技术升级提效,采用更环保和高效的绿色低碳技术,降低碳排放水平。还要探索企业碳资产管理,利用数字化手段完成可持续的碳核查,建立碳家底管理,通过碳足迹建设从原料到产品的全过程监管,确保碳排放数据做到“可测量、可核查、可追溯”。

相关政府部门在应对CBAM过程中会起到哪些作用?对此,李阳阳给出了她的建议:政府部门应增强与欧盟及欧洲大国的气候对话,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完善碳监测和公平核算体系,提升减排成本核算的标准化,特别是引导欧盟重视对中国产品隐性减碳成本的显性化计算。同时,要加强对相关行业企业的宣贯培训,敦促对商品核算和数据申报的积极反馈,及时向欧盟委员会进行游说和倡导对中国碳排放体系更具适用性的核算方法,以促进CBAM的进一步调适和完善,特别是在间接排放核算方面,避免由于数据不透明和核算体系差异造成不必要的碳税成本和隐性损失。

除CBAM外,目前一些发达国家也陆续准备采取制定碳关税、限制特定产品进口等措施来达到保护本国产业的目的,形成绿色贸易壁垒。对此,马龙呼吁,从国际合作角度来看,实现全球绿色发展,需要各地达成共识,并坚持合作与协调,开展更广泛和有力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推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