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推动企业提升绩效等级和治理效能,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等要求,通过企业自评、资料联审、现场核验、专家会审等逐级审核把关,共审核评定A级企业28家、B级企业159家、绩效引领性企业19家。现将全省2023年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定等级清单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企业评定等级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厅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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