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出租农机的增值税探析

销售、出租农机的增值税探析

一、批发和零售农机免征增值税,生产农机不免征增值税  1.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规定,一、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4、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机。  2.生产农机未见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应适用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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