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晟硕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西藏金晟硕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41号 西藏金晟硕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在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期间,存在未严格执行冷静期及回访确认、未对部分投资者履行合格投资者认定程序、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评估程序、未对部分私募基金进2023-11-28股票投资200